守護行人安全 道交安全基本法三讀通過
甩行人地獄惡名 拚2050年事故零死亡
〔記者林欣漢、鄭瑋奇/台北報導〕立法院昨三讀通過「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確立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政策及推動體制,以達到二○五○年道路交通事故零死亡願景,擺脫「行人地獄」惡名;交通部長王國材表示,未來道安不再只是交通部、警政署扮演重要角色,各部會、縣市政府都要動起來,並由行政院制定綱要計畫,預計明年一月由政院道安會報討論。
共同改善 各部會、縣市政府都要動起來
過去道安僅被視為交通部與警察的事,但其涉及多部會與地方權責。立院昨三讀通過交安基本法,規定各級政府、事業及國民應共同維護改善道路交通安全,建立以人為本、傷害最低、公共運輸優先等安全的用路環境及文化。施行日由政院定之。
三讀條文明定,未來將由行政院召開道安會報,協調、推動及督導全國道安事務。審議國家道路交通安全綱要計畫,每四年檢討。各地則應訂所屬道安計畫。中央與地方應定期評估並公布道安狀況,包含事故統計、會議紀錄,增進人民了解與監督。
條文也明定,中央應建立完善的駕駛人訓練、考驗及資格管理制度。也應訂定車輛安全檢測基準,完善審、檢驗制度。各級政府則應於各教育階段提供交通安全教育,並鼓勵道安專業機構設立。
道安會報提升到政院層級 明年1月首開會
王國材昨也表示,交安基本法制定後,道安會報將提升到行政院層級,預計明年一月由院長召開首次會議,七個部會首長、廿二縣市首長都是委員。
首要事項 制定國家道路交安綱要計畫
交通部路政及道安司簡任技正湯儒彥表示,該法三讀後,首要事項,就是制定國家道路交通安全綱要計畫,後續各部會就能依據綱要,檢視駕駛人、車輛、道路、運輸業、教育、執法、救護、保險、研發等九大面向中,各自能做到哪些改善,並提出每年道路交通安全計畫,預期涉及數十條法規修正;而地方政府則要制定道安執行計畫,如訂定死亡減少三%的目標後,要做哪些改善措施才能達成等。
昨院會也通過多項附帶決議,包括要求內政部及交通部於六個月內研議檢討道路設計規範的修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