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墓燒雜草 屏縣以放火罪嚴辦
2023/02/28 05:30
〔記者蔡宗憲、羅欣貞/屏東報導〕屏東縣消防局第四大隊隊員蕭翰隆,前天支援恆春公墓火警勤務時,被重達六噸的滿載水廂車壓成重傷不治,引發外界對「放火掃墓」陋習的批評,縣政府昨天宣布,即日起消防局若接獲公墓內火警通報,即通知警察單位查辦,焚燒行為,將以刑法放火罪追訴,最重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十八歲的蕭翰隆二○一四年從事消防工作,二○一八年從台中調回恆春消防分隊服務,平日工作認真,一月份轉為內勤安檢員,三個月前才舉辦婚禮,小倆口正忙著尋覓新房,沒想到竟發生這起憾事,許多親友聞訊都難以接受。
屏縣消防局表示,蕭翰隆二十六日下午支援恆春公墓火警,駕駛小型水箱車搭載主管一同前往,抵達現場停車並拉起手剎車後,下車查看火勢,準備置放輪檔;不料水箱車突然向前滑動,蕭來不及反應,左後背部被壓在右前輪下方,其他消防員發現,趕緊將車輛後退將蕭救出,並由現場民眾協助駕車送醫,但因傷勢過重不治。
消防員殉職 爭取從優撫恤
檢方昨天南下調查出事原因;編號「恆春15」的水箱車,是二○○四年十月一日開始服勤,使用年限為二十年,目前是第十九年,已改作備用出勤的車輛。
屏東縣長周春米前往慰問家屬,並到消防隊為隊員打氣,她強調,將為蕭翰隆爭取從優撫恤及權益,並要求縣府權責單位全面盤點消防車輛及設備、嚴格要求各鄉鎮落實公墓管理,禁止燃燒雜草,警察局與消防局合作,宣導並嚴禁民眾放火燒雜草,一旦發生火警就以「放火罪」嚴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