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吞241萬勞保費 製茶業工會理事長遭判刑
2022/06/12 05:30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劉姓女子前年五月加入高雄市製茶業職業工會,她收到勞保局催繳通知,指她已欠繳四個月勞保費,劉女一查發現,她把勞保費交給高雄市製茶業職業工會,工會卻沒有幫她繳納,檢舉後,檢方查出工會張姓理事長竟侵吞會員勞保費長達四個月,金額高達二百四十一萬餘元,高雄地院依業務侵占罪判他徒刑一年八月。
根據《勞工保險條例》規定,「無一定雇主」或者是「自營作業」,可以在職業工會加保延續勞保年資,但除自己負擔勞保費六十%外,還需繳交入會(工會)費、經常會費(年費或月費)、保證金、互助金等相關費用。
劉姓女子加入高雄市製茶業職業工會後,由工會代她繳納勞保費,前年五月,她接到勞保局催繳通知,指她積欠四個月的勞保費未繳,劉女不解,自己明明有把錢交給工會,但工會卻沒幫她繳錢,經查詢後,她發現自己的勞保費竟被張姓理事長侵吞,憤而檢舉。
張男到案時坦承沒有幫會員繳保費,但辯稱工會運作入不敷出,才將勞保費挪為他用,錢不是進他口袋;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為他侵害會員權益,且案發後迄今分文未還,因此依四次業務侵占罪各判三次十月和一次七月徒刑,合併執行一年八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