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為疏失大停電 台電恐面臨鉅額求償
2022/03/24 05:30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橋檢偵辦三月三日全台大停電疑案,興達電廠簡姓等三名職員雖否認犯罪,卻坦承人為疏忽,簡等人和台電恐將面臨鉅額的連帶賠償責任,後續發展備受矚目。
三月三日上午八點多,興達電廠簡姓課長、李姓主任和田姓工程師等三人,測試隔離開關出錯,導致全台五百餘萬戶停電。
廿一日上午,橋頭地檢署檢察官搜索興達電廠和簡等人住處,查扣操作手冊、現場監視錄影帶等證物,開庭偵訊後認為簡等人涉嫌公共危險等罪,各十五萬元交保候傳。
據了解,簡等人應訊口徑一致,否認涉及刑法公共危險罪,僅承認測試時人為疏忽,導致大停電,應屬行政懲處範圍。
法界人士表示,簡等人涉及準失火罪,屬刑法公共危險,過失犯的刑責很輕,法官只能量處拘役或罰金,但若被提起公訴或判罪,民事賠償責任恐難免,尤其雇主台電可能要負連帶賠償責任;此次大停電,各行各業均受影響,尤其是高科技大廠,因停電動輒損失上千萬或數億元,簡等人和台電恐遭求償鉅額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