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填充氮氣擬納管 新制後年上路
2021/09/16 05:30
防業者用工業氮氣填充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國內今年曾發生寶寶米餅使用工業用氮氣填充包裝事件,衛福部食藥署昨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草案,將「氮氣」增列為食品添加物,若草案順利通過,新制於2023年元旦上路。
食藥署預告修正草案
食藥署科長廖家鼎表示,「氮氣」為聯合國食品標準委員會(Codex)、歐盟、美國、日本、紐澳等國際間准許使用於食品加工的成分,允許作為包裝用氣體、推進用氣體及起泡劑等食品添加物用途。
廖家鼎指出,未來若氮氣正式移列為食品添加物,業者應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辦理查驗登記、登錄、建立追溯追蹤系統、三級品管等規範,販賣者也應辦理登錄保留追溯追蹤等資訊。
另外,食藥署昨也預告訂定「以基因改造畢赤酵母菌Ey72菌株發酵生產之食品原料小孢子靈芝類球蛋白濃縮液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草案,規劃開放使用以基改酵母菌株發酵生產的小孢子靈芝類球蛋白濃縮液,當作食品原料,但也要求應標示「未滿12歲者、孕婦、授乳 者及過敏體質者應避免食用」相關警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