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邊水果攤叫賣「不買去X幹」 警:違反社維法及道交條例
桃園中壢一輛賣水果的發財車占用馬路賣芒果,甚至還在叫賣時稱「不買去X幹」。(擷取自爆廢1公社)
祝蘭蕙/核稿編輯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有民眾直擊桃園市中壢區新明市場有一輛賣水果的發財車占用馬路賣芒果,甚至還在叫賣時稱,「1斤29元,要買就買,不買去X幹」,引起網友討論。對此,警方表示,已通知車主到案說明,並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最高可處3000元及2400元罰鍰。
有網友在臉書社團「爆廢1公社」發佈一則影片,一輛賣水果的發財車不但違規占用馬路賣芒果,還透過大聲公叫賣「1斤29元,要買就買,不買去X幹」,讓民眾傻眼表示,「現在賣水果的都這樣嗎!」
對此,中壢分局興國派出所副所長宋漢振表示,警方已根據影片通知車主到案說明,且有關攤販佔用道路並廣播叫賣的行為,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9條於公共場所任意叫賣物品,妨礙交通,不聽禁止,處新臺幣3000元以下罰鍰或申誡,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1項10款,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攤位,處行為人或其雇主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