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建物拆遷補償費 3月調高
2020/02/15 05:30
〔記者張協昇/南投報導〕南投縣辦理市地重劃或興辦公共工程,建築物拆遷相關補償費,十多年來未調整,縣府修正「南投縣興辦公共工程拆遷建築改良物補償及獎勵辦法」,建築物拆遷補償費計值查估,從每一評點(每平方公尺)八.五元調高為十三元,並增訂無合法證明建物救濟金規定,十一日已在縣務會議通過,預計二月底辦理公告,三月實施。
每平方公尺調高為13元 月底公告
南投縣政府為辦理市地重劃或徵收土地開闢道路等公共工程,訂定「南投縣興辦公共工程拆遷建築改良物補償及獎勵辦法」,但該辦法最近一次修正係二○○五年,縣議員張維華去年在縣政總質詢時,認為十多年來物價不知漲了多少,但建築物拆遷等相關補償費卻未隨物價上漲而調高,對配合辦理公共工程的人民相當不公平,引發民怨。
人口及家具遷移費、房租補助也調高
因此,縣府順應民意,修訂該辦法,依主計總處二○一九年營造工程物價指數,建築物拆遷補償費計值查估,從每一評點八.五元調高為十三元;人口及家具遷移費由每戶基準六千元,再按現住人口每口加發五千元,調整為單身及二人者每戶四萬五千元至六人以上十二萬元不等;房租補助也從有眷屬者每戶十萬五千元調高為廿四萬元,無眷屬者每戶六萬五千元調高為十五萬元。
增訂無合法證明建物救濟金規定
另外,也增訂無合法證明建物救濟金規定,即按拆遷補償標準的七成發給救濟金,若拆遷戶在規定期限內自拆完畢,再發給三成自拆獎勵金,但縣府強調,救濟金是否發放,地方機關得斟酌財力及實際情形,編列預算經民意機關議決。
139丙、147縣道及藍田街市地重劃適用
縣府表示,新辦法實施後,目前包括縣道一三九丙線第二期工程、國姓一四七縣道拓寬工程及南投市藍田街市地重劃民宅拆遷都適用,至於會增加多少經費,還要進一步查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