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運業爭取彈性放寬 勞動部︰不適用
下月起勞工「7休1」 業者大反彈
〔記者黃邦平、黃立翔/台北報導〕勞動部日前廢止休假可彈性調整的舊函釋,八月起,大多數行業都需依勞基法規定每七日必須有一天例假,但不少行業反彈新制勢必造成人力調度困難。公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報業公會昨都拜會勞動部,爭取彈性放寬,或是希望能增列入勞基法許可的四週彈性工時特定行業;但勞動部強調,這些行業都不適用變形工時,僅能儘量協助業者以排班、人力調度等方式因應。
勞動部日前廢止的卅年前舊函釋,解釋勞工每七天應有一天的例假,可在週期內挪移,因此有可能連上十二天班卻不違法;廢止函釋後,除了被指定適用「四週彈性工時」的四十種行業,其餘都回歸勞基法規定每七天應有一天例假,除非天災、事變、突發事件不得停休。
業者大吐苦水 勞動部允協助調度
公共汽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日前就針對勞動部公告「七休一」強烈不滿,理事長王應傑昨更率隊拜會勞動部長郭芳煜,盼爭取客運業不適用。
各業者輪流大吐苦水,認為如此一來,一到休假日,人力根本無法調度。大客車司機經常缺人,以後又加上勞基法將推「一例一休」新制,就算駕駛想因應旺季多加點班也不行,迫使客運業無法營運,人事成本更將大增,被迫走上減班、停駛,對業者、消費者、勞工都不利。
勞動部表示,現行法律就有每週一例假,但並未規定例假一定是星期六、日,建議透過勞資協商,協調勞工休假安排在週間任何一天,力求回歸勞基法「七休一」的規定;未來「一例一休」又是另一回事,除例假日不能挪移,另一天休息日則是給較高額加班費,但還是可調動。
單方面擅自減班 最高可罰9萬
對於客運業揚言減班、停駛,公路總局指出,根據現行公路客運增減班次及停駛處理原則,若非因乘客量過少無力經營,只要未依營運計畫發車,將依法開罰九千元至九萬元,客運業者無權單方面減班。
至於業界抱怨想增聘駕駛人力都找不到,勞動部表示,將透過勞動力發展署協助開辦職業駕駛訓練,補充勞動力。公路總局也說,短期內將協調遊覽車業者人力支援,長期來說,因應勞動新制,業者仍需補足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