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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客推薦美食 食藥署:若不實應負責

食藥署表示,目前正研議,針對接受廠商委託的美食部落客或節目主持人,若有產品不實的情形,應比照藥粧廣告代言人,負起部分責任。(資料照)

食藥署表示,目前正研議,針對接受廠商委託的美食部落客或節目主持人,若有產品不實的情形,應比照藥粧廣告代言人,負起部分責任。(資料照)

2014/03/10 12:46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現在不少電視台都有美食節目,還有部落客在網路撰寫「食記」,向民眾推薦美食,這也是時下年輕人選擇餐廳的主要資訊來源之一。立委徐少萍今日上午要求食品藥物管理署,若有產品不實之情形,部落客和主持人應負起部分責任。

據聯合報報導,徐少萍上午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指出,有鑑於食安問題頻傳,部落客與主持人應比照藥粧廣告代言人,對推薦不實產品負起部分責任,並要求食藥署加強管理。

食藥署署長葉明功表示,已經注意到這個問題,食藥署目前正在研議,很多部落客與主持人其實是接受廠商委託,未來在網路或節目推薦美食,應該要負起代言人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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