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疏失惹禍 去年3159張烏龍罰單
2013/07/07 11:37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聯合報報導,全國警察機關2012年共舉發各類交通違規多達800多萬件,其中民眾不服取締申訴案件為6萬4000多件,確定為員警疏失舉發錯誤的烏龍罰單則為3159張,除了因員警專業度不足導致法條引用錯誤外,誤植、錯漏字等也是開錯單的原因,讓這些罰單最後都被撤銷免罰。
報導指出,全國警察機關去年共開出800多萬張罰單,平均每分鐘開出15張,但警察開罰單時常發現錯誤,警察單位去年共開出3159張烏龍罰單,今年到5月為止,也已有1196張罰單確定舉發錯誤。
警政署說表示,開錯單的原因,包括誤植日期或時速、錯漏字、法條引用錯誤,員警搞錯法條,分不清「闖紅燈」和「不遵守交通號誌」等,員警開錯罰單需要主動函請處罰機關撤銷,並接受申誡處分,一年開出三張烏龍罰單,考績列乙。
警政署指出,員警開錯開錯罰單會凸顯專業不足,弄錯法條時,罰款金額也差別很大,除了懲處外,也會要求員警向民眾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