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長宣布︰馬來西亞免簽
2011/03/18 11:25
〔記者許紹軒/台北報導〕外交部長楊進添今天宣布,馬來西亞政府已經正式通知我國,即日起給予中華民國普通護照持有人免簽證待遇,並已分別通知相關機場執行該項新措施,預計1年可省下5000萬元簽證費用﹔馬來西亞也是第100個給予我國免簽待遇的國家。
外交部指出,馬國政府予我國人免簽證待遇後,凡持有效中華民國普通護照且效期6個月以上的國人,備齊來回或續程機票,則可停留馬國15天。相關細節請上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網站查詢。
外交部同時提醒國人在停留馬來西亞期間務必遵守當地國法令,維持我國在國際社會的良好形象,同時應注意自身安全。若有需要,請隨時撥打我駐馬來西亞代表處緊急聯絡電話:+60-19-381-2616,馬國境內直撥:019-3812616,或撥打國內24小時緊急聯絡電話:+886-800-085-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