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沙鹿再傳計程車駕駛不按表收費 交通局至熱點稽查
台中市沙鹿火車站再傳計程車不按表收費,交通局聯合警方展開稽查。(市府提供)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台中市近期有民眾反映在沙鹿火車站附近搭計程車時駕駛不願意跳表,試圖以喊價方式違規載客,交通局表示,除了前往該處強力稽查外,也會同警方在重要運輸場站及熱點聯合核查展開稽查,例如后里,維護乘客搭車權益。
交通局表示,以往就傳出沙鹿及后里火車站有計程車司機不跳表自行喊價,去年稽查屬實開罰了37件,最近又有民眾反映在沙鹿火車站附近搭計程車時駕駛喊價,已強力展開稽查,一旦查獲計程車駕駛未按表收費事實,將依《公路法》第77條規定,處9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
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計程車是受政府特許經營的運輸業,費率由地方政府統一制定及管制,傳統計程車均應該依規定裝設計費表,且台中市境內營業的計程車一律應依規定跳表收費,並無議價方式,目前台中市的計程車費率起程1250公尺85元,續程每200公尺5元,延滯計時為車速每小時5公里以下,累計每60秒5元,夜間11時至翌晨6時為夜間加成時段,每趟次加收20元,如遇跨夜間加成時段,統一以「上車時間」為準。
交通局表示,民眾除下車時可向計程車駕駛索取乘車證明外,同時也鼓勵民眾踴躍檢舉,若有不依規定收費、擅自加價、故意繞道或拒載短程、駕駛服務態度不佳等情形,可以記下駕駛車號、姓名、搭車日期、時間、上下車地點等資訊,向交通局、市府「市民一碼通專線1999」反映,若查獲屬實交通局將依規定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