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動物之家領養有「30天鑑賞期」 議員批釀荒謬退養亂象

台北市動物之家認養寵物規定,認養飼主有30天猶豫期,期間內認為不適合可將寵物退回。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甘孟霖/台北報導〕台北市動物之家認養寵物規定,認養飼主有30天猶豫期,期間內認為不適合可將寵物退回,不過市議員柳采葳指出,這措施導致寵物「退貨率」達到創新高的5.73%,甚至比賣場好市多高。認為應改善制度,將「退貨者」註記。對此,動保處長陳英豪指出,將再與動保專家研議改進作為。
柳采葳指出,猶豫期根本就是「鑑賞期」,尤其現行認養評斷標準只用勾選方式,容易出現隨便退養,細看退回理由更讓人感到荒謬,包含「希望狗可以找到新的主人」、「力氣大家人牽不動」、「不會叫」等,許多理由都應是領養前就該評估,而非事後才反映。
她認為,30天猶豫期會讓民眾有「反正可以退養」心態,但被遺棄對於毛小孩是莫大傷害,恐造成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未來這些「退貨者」應該予以註記,被註記者再次領養寵物需經動保處確認認養意願,必要時安排家訪。
陳英豪說,創立猶豫期的初衷在於讓人類與寵物互相適應,也行之有年,後續會再加強宣導民眾領養前應審慎評估,也會參照議員的意見,邀集專家、志工評估檢討是否縮短猶豫期。他也提到,目前動物之家中的動物約9成都是「老弱殘」,可能也是退養率高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