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民協爆學生投訴禁愛令遭恐嚇 教育部:有違情感教育查行政違失
青民協今踢爆台中市立人高中學生投訴禁愛令反遭校方恐嚇,教育部回應表示,禁愛令有違情感教育,也要求台中市教育局查處洩密。(取自青民協臉書)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台灣青年民主協會今踢爆,台中市立人高中實施嚴格「禁愛令」,只要被學校查獲有牽手、擁抱、摸頭,就會被叫到教官室寫書面反省單、通知家長,且揚言記警告、小過。多位學生向教育部投訴,竟遭校方廣播恐嚇「我知道你是誰,來直球對決」,青民協呼籲教育部和台中市教育局徹查洩密並追究校方責任。教育部今表示,禁愛令已違反情感教育,且投訴學生應受個資法保護,已函請台中市教育局查處學校是否涉行政違失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教育部國教署學安組組長葉信村說明,國教署已於6月12日接獲民眾致教育部部長信箱轉國教署的陳情,因為台中市教育局督管學校,依一般行政查處方式,6月13日函轉台中市政府教育局妥處,並請台中市教育局應確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注意陳情人的身分保密等規定。
葉信村表示,依據「高級中等學校訂定學生獎懲規定注意事項」第10點規定,學校訂定學生獎懲規定,如為避免因學生未嚴守性別平等及人際相處分際,造成危害校園學習環境秩序、公共利益或影響其他學生學習權益,應考量其整體規範目的,明確規定處罰之要件,不得僅籠統將情感交往、情感關係曖昧、情感行為不檢或類似規定作為懲處要件。
葉信村說明,國教署分別於107年、110年及111年多次重申,並函請各地方政府應檢視所屬學校,是否訂有與情感教育宗旨有違之校規(含學生獎懲規定)並予以修正,學校須本於教育及輔導的立場,引導學生面對情感交往議題。
葉信村表示,國教署將再次函發台中市教育局,督導學校立人高中,並確實查處學校處置的適法性,如有涉及行政違失,應追究相關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