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社宅出租率為何欠佳?審計處和市議員都要市府檢討
2021/09/23 17:38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台中市法規委員會今天審議市府所提修正「台中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部份條文,委員會雖同意備查,但市議員李中、楊正中指台中市審計處指住宅處社會住宅出租率未佳,執行進度落後,兩人要求市府要檢討改進,造成出租不佳的問題為何?
台中市住宅處表示,截至9月23日止,台中市豐原區安康段一期、大里光正段一期、南屯經科樂活好宅、太平育賢一期4處已入住好宅出租率(含已選屋者)皆為9成以上,出租率豐原區安康段一期為92%、大里光正段一期為93.53%、南屯精科樂活好宅為93.68%、太平育賢一期為90%。
副處長陳煒壬並表示,住宅處豐原區安康段一期自107年4月底開始入住,租期至今年4月已屆滿3年合約期限,因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疫情暫緩遞補戶看選屋作業,7月疫情警戒降為二級陸續通知遞補,將於10月完成全數遞補作業。
市議會法規委員會今天審議都發局所提的修正「台中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部份條文,市議員李中及楊正中表示,目前4處社宅被台中市審計處指部分出租率未佳及執行落後,4個社宅中出租率以育賢最低,只有9成,為何還有1成左右租不出去,造成自償率太低,是租金太高嗎?要求都發局應好好去了解原因。
法規委員會最後同意備查,而「台中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修正多條條文,其中增訂第10條第5項,申請人於選定居住單位前應繳交簽約保證金,依限履行點交、簽約及公證者,該簽約保證金轉作租賃契約之保證金,未依限履行點交、簽約及公證者,該簽約金不予發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