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威風場遭反對開發 民航局:已23度表達桃機外海不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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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名風場」竟無預警遭砍 達德提11項證據「飛安是假議題」
〔記者蕭玗欣/台北報導〕德商達德能源(WPD)在桃園的麗威風場2018年取得經濟部遴選第1,原定明年併網,卻遭民航局質疑有飛安疑慮,反對開發,達德今大動作召開記者會,提出11項證據證明「飛安是假議題」;民航局回應,自2015年起已23度表達桃園機場外海不宜或不應設置離岸風場,絕非突然有此堅持。
麗威風場位於桃園外海,2018年離岸風場遴選時取得經濟部認定資格為順位第1名,350MW離岸風場原定明年就要併網,但其飛安報告遭民航局質疑有飛安疑慮反對開發。達德能源董事長王雲怡表示,風場完全不在桃園機場第2甚至第3跑道禁限建範圍內,卻遭只有飛安疑慮,是否代表桃機有相當大飛安法律漏洞?達德也舉證據顯示,包括阿姆斯特丹史基浦機場等8大國際機場,在10海浬半徑範圍內都有設置陸域或離岸風場,也未影響飛安。
民航局今天表示,桃園機場每年旅客進出量接近5000萬人次,5000萬人的飛安,絕非假議題。民航局強調,自2015年起已23度表達桃園機場外海不宜或不應設置離岸風場,絕非突然有此堅持。
民航局表示,離岸風力發電規劃場址申請作業要點規定,申請人需取得飛航、雷達、禁限建等有關單位意見書,麗威籌備處風場位址,不在禁限建範圍內,但對飛航作業與雷達確實有影響,業者所做航空研究結果,也顯示確實有影響。
針對達德能源董事長王雲怡的質疑,民航局表示,維護飛安立場一貫,認為桃機外海不宜設置離岸風場,但基於支持綠能政策,且風場位址不在桃機禁限建範圍內,在業者多次陳情後,同意由業者進行航空研究,如研究結果顯示並無飛安影響,或相關影響可具體、有效排除,民航局可例外處理。
民航局也表示,業者所提報告顯示,風機確實對飛航與雷達造成負面影響,但業者並未提出具體緩解措施,而是認為可以「忽略不計」,民航局無法接受此種無視飛安作法,因此向能源局提出「不應設置」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