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獼猴摧殘農損5成 中市:依法可獵捕或宰殺
2019/09/16 17:16
〔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太平黃竹山區因猴群出沒,農民種植的龍眼、香蕉等農作物,還沒收成就被採摘、損壞近5成,農民損失慘重欲哭無淚,因苦無對策,市議員李麗華今天邀集市府農業局長蔡精強和農民座談商討對策,市府除鼓勵果農架設電圍網,強調當野生動物危害農林作物時,依法得予以獵捕或宰殺,農民也高喊「抓猴特攻隊,出動!」
市議員李麗華表示,太平黃竹山區農民種植龍眼、荔枝、香蕉、木瓜等農作物為生,但近來接獲多位農民反應,黃竹山區有十多群野生台灣獼猴出沒,每天到果園覓食、破壞,嚴重影響收成,今天特別邀請市府農業局長蔡精強、黃竹里長林元成等人和農民座談商討對策。
一位廖姓果農表示,家裡在黃竹山區種植龍眼、荔枝、香蕉面積約3甲,每天都有猴群造訪,除採來吃還破壞,之前曾用香放鞭炮驅趕,但幾次後就沒效果,平均損失超過5成,幾乎只能回收噴農藥的費用,實在很困擾。
台中市野生動物保育學會研究組長林文隆表示,約3、4年前曾進行調查研究,發現霧峰、太平和南投交界的山區,有20多群的猴群出沒,造成農損超過3成,強調中央、市府有補助農民架設電圍網驅猴,不過面積需超過2分地,且不能是國有林班地,但太平今年並沒有農民申請。
一位張姓農民表示,山上果園、竹子滿布,質疑就算架設電圍網,聰明的台灣獼猴還是有辦法翻越電圍網,認為此方式效果有限。
市府農業局長蔡精強表示,將在太平設置示範區,協助農民架設電圍網驅猴,請農民向農會和公所申請,並說台灣獼猴已非保育類動物,依野生動物保育法21條規定,野生動物有危害農林作物、家禽、家畜或水產養殖者,得予以獵捕或宰殺,請農民可視狀況進行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