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沙鹿獼猴骨骸案 農業局研判先殺後烤
台中市府農業局研判2隻獼猴遭先殺後烤。(記者張軒哲翻攝)
〔記者張軒哲、唐在馨/台中報導〕好殘忍!台中市沙鹿區10日傳出廚餘桶,發現2隻台灣獼猴烹煮過後遺骸。台中市府農業局今日指出,研判是被殺再烤,並未見過類似案例,由於沙鹿海線地區並無野生台灣獼猴棲息,遺體來源有待警方查明,清水警分局首度偵辦獼猴骨骸案件,將針對目擊者說法調查。
本月10日下午有餵食流浪狗的愛心媽媽在沙鹿區的廚餘桶,發現2隻台灣獼猴烹煮過後遺骸,趕緊通報動保團體。動保人士傅東森11日傍晚帶著骨骸前往報案,盼警方能查出丟棄猴屍的民眾說明。但有民眾研判可能是以藥材跟猴骨「焢猴膠」,提煉中藥材之後,將骨骸丟棄廚餘桶。
農業局林務自然保育科指出,台灣獼猴已經是一般類野生動物,若殘忍殺害台灣獼猴,將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7條處6至30萬元罰鍰。由於還可聞到獼猴遺體的燒焦味,研判是被殺再烤,依目擊者指稱,看到有人將包著台灣獼猴的遺體的垃圾袋丟在沙鹿區一處公園廚餘桶,將與警方共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