夾娃娃機有法可管!新北設機台須距校園100公尺
2019/06/26 15:34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近年夾娃娃機台風靡大街小巷,但業者擺放的內容物除了玩偶之外,不乏菸酒、裸露公仔及活體生物等,引發爭議。新北市政府訂定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自治條例,規範設置場所應距離高中以下校園100公尺以上,且販賣商品不得有菸、酒、成人情趣用品或猥褻物品等,違者開罰,草案今天經市政會議通過後,將送市議會審議。
經濟發展局長何怡明指出,自治條例規範對象為設置24小時營業自助選物販賣機機具的場所,若屬於經濟部評鑑的電子遊戲機,則依電子遊戲場業法規管理。自助選物販賣機具有保證取物、對價取物、物品價值與售價相當等性質。
草案規定,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的營業場所出入口應臨接寬度6公尺以上道路,並距離國中小學、高中100公尺以上,提供的商品須符合商品標示法等規定,且不得為有價證券、鑽石、珠寶、貴金屬製品、通用貨幣、電子票證、菸、酒、檳榔、成人情趣用品、猥褻物品或活體生物等。
此外,機具應標示名稱,張貼經濟部評鑑非屬電子遊戲機文件、保證取物金額、消費者申訴專線、負責人的姓名及電話等,營業場所應設置錄影監視設備,位於住宅區者,不得在晚上10點、隔天上午8點前營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