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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大性侵被爆施壓案 夏林清發第三份聲明反駁

輔大社會科學院院長夏林清發第三份聲明,反駁施壓指控。(資料照,圖擷取自輔大官網)

輔大社會科學院院長夏林清發第三份聲明,反駁施壓指控。(資料照,圖擷取自輔大官網)

2016/06/07 11:21

〔記者李盈蒨/台北報導〕輔仁大學去年6月曾發生一起學弟在樓梯間性侵學姊的案件,卻在事後爆出輔大社科院院長夏林清企圖捍衛校系聲譽而施壓相關受害人,夏林清連續發出聲明否認,早上再發出第三份聲明。

夏林清今天凌晨於臉書發布第三份聲明,公開去年6月28日到7月13日返國三人見面期間,系及校方維護當事人權益所做的具體措施,反駁朱生「延緩進入性別會」一說。

夏林清網誌全文如下:

「惡質權威」的鐵頭套

朱生5月29日的臉書指控強烈且致命,最主要針對的是我夏林清,再擴及心理系及輔大性平會。對於他片面所建構的指控「事實」及罪名,我幾乎完全不同意,但身為老師,又是被控訴的「權威」,這些天,我經驗到「老師」這一個我多年認同投入的身份被已定了罪的「惡質權威」給排除否定了!若朱是與我面對面大罵我,甚至直接潑糞,我都還可和他大小聲的詰問或對打一架(這讓我想到當年公娼抗爭時,被路人直接吐口水,所激發而豁出去的悍勁與痛快),然而這次朱的臉書引發的瘋狂叫罵聲,則鋪天蓋地而來,其中夾雜各種不同的矛盾與利益,組成一片黑壓壓的大軍向我殺來。我想我得迎戰,但朱伯銘所建構起來,扣在我頭上「惡質權威」的圖象,被灌漿成一鐵質頭套與面具,由天而降套死我!被這個千斤頭套鑄造扣住後,即不易脫除,乃因「惡權威」人人厭恨,將她禁錮囚殺,人心大快! 除非圍觀羣眾中相當多數人,曾經驗過特定「權威」的「善」,且能加以分辨,才不會人人皆曰可殺。而這死中求生的機會有多難啊!朱臉書中,多處用不實剪接手法鑄造鐵頭套。

先讓證據說話:事發之初我人都不在台灣,那來延緩進入性平會?

去年事發過後三天,我人並不在台灣,且校系已告知當事人,可申請性平會的權利;不向性平會申調是當事人的決定。

我被朱指控的最大罪狀之一是朱指我主導心理系成立A案工作小組,以誤導他們不要進入性平會,避免醜聞外揚。現在我的反證如下:

該事件發生去年6月28日凌晨,而我在6月28日近午就出國,直到7月12日才回台,13日才跟當事人、朱生及周生他們三個人見面。從6月28日到我們初次見面這段時期,我人並不在台灣,而這段期間系及校方既已具體做了很多措施在維護當事人權益,當事人自己也做了一系列的判斷跟初步決定。我羅列如下:

1). 2015/6/28,當事人驗傷完畢,即已報警進入司法程序。(請注意是事發當天就已進入司法程序)

2). 2015/6/29上午九點,警察由教官陪同調閱監視器,教官說明校方處理方式與性平會權益。

3). 2015/6/29下午四點半,學務處生輔組會議,校方啟動相關機制。

4). 2015/6/30上午十點半,學務處電心理系秘書,要系辦通知當事人有性平會申調之權力。旋即由系主任何東洪通知當事人及其男友。

5). 2015/7/14上午九點,心理系秘書與當事人再次聯繫,告知權利義務,確認是否提性平會。經與當事人聯繫後,告知性平會與她的權益,當事人表示她會再想想。

6).2015/9/15,請慈宜老師告知女方關於男方的不回應,並再次告知女方性平權益申調權。

7).2015/9/30,當事人正式提出性平,當天校方防治組開會決定受理成案,而後進行一連串調查。

由上列1至4點具體顯示,朱生等完全被充份告知性平會的相關權益,校方也已通告性平會,申請性平會調查是當事人的權益,他們又非對權益一無所知,也不是沒有機會提出申請,那麼,他們為什麼不做?自己不去申請變成「被人延緩」。他們當時決定不去性平會,難道沒有自己的利益考量嗎?就算當時別人給建議也是善意,提供參考,自己當時既然接受了,豈能因為後來不如原來的利益盤算,就可以反口咬人,再把自己的責任推得一乾二淨嗎?「昨是今非」的新解,原來是只以你們的利益來做為判斷的最高唯一標準,別人的作為既不存在也不算數。朱文七千多字中對於老師、系方、校方所做非常大量的協助,幾乎隻字不提,讓人以為師長們只求壓抑他們的受害案朝對自己有利的方向進行(為了怕醜聞外揚)。回到重點,這段時間,我人根本不在台灣,如何主導而延緩他們提性平?我為何有罪?對此,我已要求系方將一路處理的工作日誌公佈,大家將看到較完整的真相。

朱生自己文中的證據:是系主任建議他們先不走性平,不是夏林清

當然,朱生可以不服氣說,我以上所引的反證資料都單方面來自系裡,未必是事實,那我進一步由朱伯銘自己公佈的臉書網誌中,找出證據,證明他自己從來都知道,建議他們先不進入性平會的不是我。

朱臉書文自證如下:

一、朱臉書文第三段:「第二天系上得知此事,系主任打電話詢問我發生何事,並轉告我對方的說法是他莫名被我打傷,要驗傷提告我,並建議我們不要那麼快走法律和性平,系上會約談對方了解情況,相信系上有處理好這件事的能力。」。

二、朱臉書文第五段:「第三天,與系主任見面,告知大學班導翁有打兩通電話關心,女友(註:朱原文是直接寫其女友名字)沒有接到,打給了女友(同上註)的哥哥,有接到;約談了男方當事人(註:朱原文是直接寫該當事人的姓),他的說法與我們的還有目擊同學的完全對不上,可以去做筆錄;另告知性平會詢問是否要提交性平,我與女友(朱原文是直接寫女友的姓)當時並不知道性平會是做什麼的機構,聽了老師認為性平會作用不大的建議,先讓女友(註:朱原文是直接寫其女友名字)繼續休息。」。

舉出上述證據,並不是撇清關係,而是清楚指出具體事實(朱生自己提供),證明朱生對我的無端指控,確是公然栽贓。此事發生後,系上老師都很關心,大家一起協同幫助學生們。

我認為系主任何東洪的建議當時完全是善意的,是為了當事人利益考慮,重點是朱等人當時也同意,他們在自己利害考量下,也認為先不去性平會,能爭到更多的利益。也許後來別人已經盡力,卻仍不如他們的意,就被認為是損害他們的利益。於是原來介入幫忙的人,忽然都成為損害他的不友善者;所有人的辛苦協助都變成是偽裝的,系方乃是別有所圖,怕醜聞外揚。

以上我已具體引用朱自己臉書長文中的敘述證明,案發後那三天,建議他們先不進入性平會,並不是我夏林清。朱伯銘你如何自圓其說?

事實如此明白,朱生竟還敢睜眼說瞎話,這是對我夏林清硬生生的羅織,再以「權威」,還是「鉅惡權威」的大帽子把我套死,進而廉價地勾動社會上向來痛恨權威為惡的情緒,導致圍觀群眾不加思索對我競相撻伐。朱惡意地利用社會原來反權威的正向價值遂行其私刑之報復,真是構陷大眾於不義。

退一萬步來說,即使我真的是朱生指控的「惡質權威」,朱生也絕對沒有權力硬生生將我沒做的事(刻意延緩性平)羅織到我身上來。我長期參與社會改革,反抗權威體制,也時時小心不要讓自己成為宰制別人的權威的一部分。我在反抗權威體制時,也絕不會羅織對方罪名,而是光明正大的是非對決。

朱生因其具體利益未獲滿足,就故意羅織罪名殺人。連上述這樣完全違背事實的罪名,朱生都敢明目張膽羅織到我身上來,更不要說其他那些去脈絡化的摘取對話中的片段所建構出來的指控。

今天我已初步把強而有力的證據攤出來,照理說,朱生應該面對後要主動道歉,先解開套在我頭上的「惡質權威」鐵頭套,進而尋求我的諒解,並要反思自己的心態,為何會為了利益犯了這樣的過錯;如果朱生不以為然,歡迎出面反駁,打垮我的論證。但如果朱生沒有這樣做,我只好繼續為我自己的清白奮戰!

朱文長達七千多字,還指控我將該案說成是酒後亂性,好像故意混淆是非,還說我為圖謀自己的利益。更惡質的是,這種去脈絡化的拼接方式,片面擷取我們在私下關係中談話的片段,穿插跳躍的編織,造成扭曲的印象,好像真的是事實,這些未來我還會一一舉證,加以反駁。

夏林清 2016.6.7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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