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服務業節電 南市府送禮券及公開表揚
2015/08/31 11:46
〔記者王涵平/台南報導〕南市推動整體節電2%目標,鼓勵服務業響應,今日上午公布獎勵辦法,包括頒發獎盃公開表揚、贈送禮券等。
南市經濟發展局表示,自104年4月起至105年3月止推動機關、住宅及服務業部門共需節電1.29億度,研擬「臺南市服務業者響應自願性節電獎勵辦法」,除將每月公布南市5000家服務業者節電率達2%以上之用電排名外,另公布「臺南市服務業者響應自願性節電措施獎勵辦法」及發表「響應自願性節能標章形象LOGO」,邀請晶華酒店、台糖公司嘉年華購物中心、高青開發公司共同響應。
經發局長方進呈指出,「臺南市服務業者響應自願性節電獎勵辦法」希望透過服務業者自主響應節約能源行為,即日起至9月底止,只要報名成為自願性節電商家揭露用電資訊,並進行節電率評比,將於年度給予業者表揚。
獎勵辦法依據電費單所載之用電型態分為三組進行獎勵評比,包含「用電契約容量800kw(含)以上」、「用電契約容量100-799kw」及「表燈營業用」之用電戶,若成為自願性節電商家須配合自104年9月至11月活動期間,進行節電績優評比,節電目標達 2%者,將頒發節電獎盃及贈送禮券,並於年度辦理公開表揚活動,未達節電目標 2%者,則不予以列入評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