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消防人員「加薪」 「危險職務加成」增領七成
2015/06/27 17:30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危險職務加成」法源修正通過,桃園市近千名消防人員「加薪」,消防局表示,行政院已在22日通過危險職務加成法源,外勤人員每月津貼由現行的8435元,增領7成至1萬4340元,是否依危險級數而有所不同將開會討論。
今年1月桃園新屋保齡球館大火,造成6名年輕消防人員殉職,市長鄭文燦在事件發生後宣布發放危險加成,編列的8897萬元預算已經市議會通過,消防局表示,因缺少法源依據,危險加成卡住遲未發放,只有轉向中央要求盡速修改法規。
消防局表示,消防署4月邀集全國各消防機關,研議「消防、海巡、空中勤務、入出國移民及航空測量機關人員危險職務加給表」修正,彙整意見後由內政部陳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審議,行政院已於6月22日函文發布修正通過,適用於六都,雙北加成一倍,桃園、台中、台南、高雄最高加至7成,但需由各市政府自籌經費。
消防局表示,以桃園市來說,外勤人員每月津貼由現行的8435元加7成至1萬4350元,內勤人員由現行的6745元,加7成至1萬1467元;消防局表示,過去規劃分為內、外勤,但是否依桃園市各區的危險程度,訂定不同的「級數」,將在開會討論實際發放的細節及時間。
消防局表示,危險職務加成發放將追溯至今年元月,近日統調到外縣市的消防人員,也可領到元月後、統調前所能領到的加成。
法源修正預計試辦至106年1月1日,消防局表示,內政部會於試辦期滿後2個月內,彙整各地檢討報告作為是否續辦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