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服務業省電查核明開跑 冷氣溫度太低將開罰
產發局即起將針對觀光旅館、一般旅館、餐館、百貨公司等20種指定能源用戶稽查,落實省電目標。(資料照,記者姜翔攝)
〔記者蕭婷方/台北報導〕北市工商服務業用電量占北市用電量52%,占北市使用電量大宗,北市今年配合經濟部省電2%目標,工商服務等用戶預計要省1500萬度電才可達標,今年北府預計宣導及查核業者目標約1萬家,明日起開跑;不合格者將要求限期改善,若未改善則依法開罰,而去年不合格者將直接開罰。
產發局即日起將稽查觀光旅館、一般旅館、餐館、百貨公司等《能源管理法》公告的20種指定能源用戶,預計今年7月底完成宣導與稽查1萬家以上業者。產發局表示,稽查重點為室內空調溫度與照明設施,辦公與營業場所應落實冷氣不外洩、室溫不得低於26度,照明燈館也不能使用白熾燈泡,否則將依《能源管理法》要求限期改善,複查後仍不合格,將開罰2至10萬元,並得連續處罰。
但針對去年稽查549家業者,有38家不合格,但未複查開罰,產發局解釋,因改善期限為30至90天,部分業者複查時間已進入秋季,才會延至今年複查,若38家不合格業者今年稽查未改善,將直接開罰。
產發局公用事業科長章宗慶提醒,據統計,冷氣使用電量占家中用電量4成,若使用一級、二級省電節能標章冷氣,每年可省1000度電;其次為照明,約占3成,若採LED燈泡,可省電6成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