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結軍審 明年一月全移司法
2013/08/07 06:00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司法院昨表示,軍事審判法修法通過後,已請國防部把所有軍法審理案件「清一遍」,根據修法原則,分兩階段將軍法案件移交普通法院,預定明年一月間終結軍事審判,屆時所有軍法案件都將移交司法機關審理或偵查,司法院將在全國各法院成立軍事專業法庭,審理相關案件。
司法院刑事廳長林俊益指出,洪仲丘案於第一階段立即適用,洪家人可安心,這次修法原則是「一步到位,兩階段生效,對洪家有交代,讓全民都放心」,等總統公布新法條文後第三天,軍法案件即可移交普通法院,司法院會根據立法院通過後的法律來執行,司法院將在法官學院開設課程,加強訓練法官的軍令、軍紀和軍律課程,讓案件順利移轉。
林俊益表示,軍法案件移交普通法院有兩原則,人犯在押時,移交給在押地的法院,例如由北部地方軍事法院收押的人犯,案子移交桃園地院,南部地方軍事法院收押的人犯,則移交高雄地院;如人犯未在押時,則移交給犯罪地的法院,例如洪仲丘案被告就移交給桃園地院。
移交普通法院 將享三級三審權益
軍法案件移交普通法院的審級對應問題,首先,一般軍人方面,在地方軍事法院初審案件,移交地方法院,高等軍事法院審理的案件,移交給高等法院;其次,校級和將級軍官方面,在高等軍事法院初審案件,移交地方法院,最高軍事法院審理案件,移交高等法院;林俊益表示,未來軍法案件將與一般司法案件一樣,享有三級三審的審級利益。
對於未來軍法案件是否公開審理問題,林俊益指出,未來軍法專業法庭開庭時,除涉有國家機密及其他違反公序良俗者,否則一律公開審理。
目前軍事法院審理中案件共四百零九件,其中符合第一階段移交案件約一百件,全國軍法官則有七十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