曳引車帆布未蓋緊掀翻號誌燈座 最高罰1萬8千元
![號誌燈損毀,垂掛在路口。(警方提供) 號誌燈損毀,垂掛在路口。(警方提供)](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4/09/25/4810442_1_1.jpg)
號誌燈損毀,垂掛在路口。(警方提供)
〔記者張軒哲/台中報導〕一輛曳引車昨日下午行經台中市清水區臨港路五段與中橫十五路口,41歲白姓男司機,駕駛曳引車沿臨港路五段行駛內快車道由清水往梧棲方向直行南下,因子車帆布未蓋緊,帆布揚起時,掀翻路口號誌燈座,號誌燈座垂掛路口,所幸無人受傷。
清水警分局今日指出,肇事車輛載運物品未緊蓋帆布導致帆布飛散,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1項2款,處以3000至18000元罰款,警方將依規定予以開單告發。呼籲車輛在道路上運輸貨物必須裝載牢固,以避免對道路使用者造成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