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時多雲

臺北市 15-20 ℃

軍械室執勤睡翻 士官丟飯碗判緩刑

李姓下士擔任軍械室安全士官執勤打瞌睡,被部隊送軍法處置,屏東地院給予緩刑機會。(記者李立法攝)

李姓下士擔任軍械室安全士官執勤打瞌睡,被部隊送軍法處置,屏東地院給予緩刑機會。(記者李立法攝)

2024/04/26 10:54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李姓志願役士官擔任部隊軍械室安全士官勤務時打瞌睡,查哨官發現後連叫2次,李男卻是醒了又睡,視軍紀於無物,嚴重怠忽職守,不僅丟了飯碗,還被移送法辦,屏東地院依廢弛職務罪判刑2個月,緩刑2年,須支付公庫2萬元,可上訴。

2018年入伍的李男,擔任陸軍機械化步兵三三三旅志願役下士,去年3月23日6時至8時奉命輪值擔任108兵舍聯合軍械室安全士官勤務,卻被譚姓上尉查哨官發現趴睡在安官桌前,叫醒後不久,又再打瞌睡,直到部隊升旗結束後,還在睡,足以讓外人趁隙侵入軍械室竊取或破壞重要軍事裝備,嚴重影響軍隊紀律及營區安全。

李男所屬部隊認為李男身為士官幹部,歷經軍事養成教育,本應知悉部隊擔任衛兵、哨兵或其他警戒職務的重要性,卻視相關規範於無物,怠忽職守,影響部隊安全,應依法究辨;李男則辯稱,因執勤前1天照顧孩子,睡眠不夠才會打瞌睡。

屏東地院認為李男無前科,素行尚稱良好,犯後坦承犯行,因一時失慮,致罹刑典,應已知所警惕,且已退役不在職,無再犯之虞,依陸海空軍刑法廢弛職務罪,處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須向公庫支付2萬元。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impressionimpression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