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不把逃逸移工押起來 傳移民署官員半夜駡哭雄檢書記官

高雄地院法官不押當詐騙車手的逃逸移工,引發雄檢書記官遭移民署官員怪罪情事。(記者黃佳琳攝)
相關新聞請見︰
首次上稿 16:40
更新時間 19:44(新增移民署回應)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陳姓越南籍移工逃逸後被詐騙集團吸收當車手,警方循線逮人後,陳男被移民署收容,但因收容期滿即將解送返國,雄檢因案件尚未釐清向法院聲押,但法官裁定陳男5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在收容所,陳男友人幫忙交保後,移民署官員竟怪罪雄檢書記官「沒事找麻煩」,還半夜打電話把她駡哭,消息傳出基層炸鍋,紛紛替書記官打抱不平。
據悉,陳姓移工來台工作後,去年8月被通報逃逸,今年1月疑被詐騙集團吸收成為車手,涉嫌幫詐騙集團領取40萬元,被警方鎖定逮人;陳男今年3月28日落網,因身分為逃逸移工,被移民署依規定收容後,原訂5月28日收容期滿要解送回國,但因他涉及詐欺案尚未偵結,雄檢15日向法院聲押,希望陳男能留在國內接受法律制裁。
但高雄地院審理後,法官卻認為陳男雖有逃亡之虞,但無羈押必要,裁定5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在收容所,雄檢書記官凌晨12點接到法警室通知,連夜緊急聯繫轄區分局將人解送回收容所,但移民署收容所官員竟在半夜3點打電話痛駡書記官「沒事找麻煩」,更質疑為何法官要限制住居在收容所增加他們困擾。
法界指出,陳姓移工被法官裁定5萬元交保後,其實只要完成交保手續,就形同自由身,可以四處趴趴走,雖然被限制住居在收容所,但他交保完到收容所這段路程,只要他敢跑,根本沒人管,還好雄檢書記官反應快,及時通知轄區警方來帶人,否則陳男之前就當過逃逸移工,難保不會再落跑,只能說法官這個裁定,完全沒顧及基層第一線執法人員的困境。
對此,移民署澄清指出,雙方人員於本案討論過程中態度皆平和,並無爭執事件或使用情緒用語,移民署將依規定辦理陳男後續收容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