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分鐘連發4則「要命」簡訊 男子挨告判拘役
江男因細故涉嫌恐嚇罪,被高雄高分院從輕改判定讞。(記者鮑建信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江姓男子懷疑陳姓男子透露行蹤,害他機車被其母取回,短短3分鐘內,連發4則要命簡訊,被依恐嚇罪判處拘役30天,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酌他認罪並賠償,從輕改判6天定讞,得易科罰金。
據了解,江男自認陳姓男子私下聯絡其母,致使他被找到後,機車也被取走,因而心生不滿,乃於2021年10月18日下午1時57分許1時59分,在高雄市大寮區某處接連發送4則LINE訊息恐嚇。 要脅內容為「你已經踏上死亡之路了」、「你還想要你的命的話」、「同歸於盡」、「你會發生什麼意外我不敢給你保證」等,案經陳男向鹽埕分局報案,警方傳喚江到案製作筆錄後,依恐嚇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查並起訴。
江嫌指稱,傳訊息是希望陳男可以請他媽媽出面處理問題,沒有要恐嚇的意思,而且對方根本不怕,不構成恐嚇罪。
江男被地院判處拘役30天,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合議庭考量他改口認罪,並賠償2萬6000元和解,從輕量處拘役6日,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但因有偽造文書前科,所以未宣告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