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樓下播「道教神曲」太吵 樓上放廣播音樂反制挨罰1千元
李姓婦人用收音機放廣播音樂反制「道教神曲」挨罰1千元。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李姓女房東把店面租給張姓女租客賣飲料,張女作生意時習慣播「道教神曲」當背景音樂,住在樓上的李女嫌她太吵,竟在樓梯間放廣播電台的音樂反制,附近鄰居被吵到受不了報警,警方依違反社維法開罰李女1千元,李女不服提異議,法官認為她放音樂確實擾鄰,判李女敗訴。
判決指出,李姓女子把位於鳳山區透天店面1樓租給張姓女子做生意賣飲料,自己住在2樓至4樓的空間,今年6月11日至7月14日,每天晚上9點至隔天清晨4點,多通報案電話湧入110,指稱李女半夜播音樂擾人清夢,警方到場查處後認定確有其事,依違反社維法「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開罰李女1千元。
李女不服提出聲明異議,她認為,樓下張女做生意時都會以高分貝音量播放洗腦的道教神曲,她多次報警,但警方卻都不處理,她只好以收音機播放電台音樂抒壓情緒,且播放音量適中,卻被警方開罰1千元,她認為不合理,請法官給她一個公道。
鳳山簡易庭審理時,法官根據鳳山分局南成派出所受(處)理案件證明單、110報案紀錄單、查訪紀錄表等,認定李女播放音樂的時間是在半夜,而且她把收音機放在樓梯間對外放送聲音,造成附近多位鄰居睡眠品質不佳,已影響他人生活作息及情緒,因此認定警方開罰沒有問題,駁回李女異議之訴,不得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