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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中國肉製品入台恐面臨7年重罪 喊冤:不知這麼嚴重

2018/09/11 20:09

去年台中有位莊姓女子透過線上購物網站購買一款中國製的火腿腸肉品;但因為中國是口蹄疫區,肉類全面禁止輸台,最後莊女被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移送法辦,最重可判7年有期徒刑。(圖擷取自「淘寶網」)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網購肉品要多注意!去年台中有位莊姓女子透過線上購物網站「淘寶網」購買一款中國製的火腿腸肉品;但因為中國是口蹄疫區,肉類全面禁止輸台,結果抵台過海關時被查獲,最後莊女被台中地檢署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移送法辦,最重可判7年有期徒刑。

中國除了是口蹄疫疫區,最近還爆發非洲豬瘟疫情。綜合媒體報導,26歲的莊女在2017年,透過「淘寶網」購買一款要價人民幣288.75元(約新台幣1300元)的中國製火腿腸,並委託一間不知情的運通公司向海關申報輸入貨物一批;結果貨物在台北關時遭儀器測出,海關人員拆開貨物後發現竟是禁止輸入的肉製品,立刻查扣,隨後航警局將莊女移送法辦。

莊女應訊時喊冤,稱火腿是要自家食用,並沒有打算轉賣,也不知道不能買,當檢方告知她會被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起訴,最重可判7年有期徒刑,得併科3百萬元以下罰金時,莊女還被這麼重的刑責嚇一跳,強調「不知道事情會這麼嚴重」。

台中地檢署解釋,因為中國是口蹄疫區,依規定不得攜帶肉品入台,一般旅旅客若在入境時被查獲,因屬於輸入「未遂」,大多只會沒收跟罰錢;但是莊女網購的行為已屬輸入「完成」,情節嚴重,因此依法將她起訴;不過依過往的案例,莊女初犯又無前科,犯後態度良好,法官應會考量肉品金額小而輕判,或是給予緩刑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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