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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瓦斯噴燈嗆燒下體 反遭斷掌

2015/06/13 06:00

〔記者吳政峰/基隆報導〕33歲游男前年與周男、詹男、周男等發生金錢糾紛,找來26歲吳男、31歲曾男等4人,將周男3人強押至民宅凌虐,甚至把瓦斯噴燈放在生殖器旁,怒嗆「不還錢就讓你不能人道」,沒想到11天後,凶狠的游男反遭周男等3人砍斷手掌。

基隆地院去年依重傷害罪,判處周男有期徒刑1年,至於游男等5人觸犯的妨害自由罪嫌,因主嫌游男等3人在逃,昨先起訴吳男及曾男2人。

前年6月4日,游男懷疑周、詹、周等3人偷他100多萬元的現金和名錶,夥同吳、曾等4人押人凌虐,怒嗆要「燒破蛋蛋」,周男嚇得允諾還錢。周男等3人被釋放後,過了11天,又找來另外2男,將游男騙出,持開山刀將游男右手掌砍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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