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情色網站帳房 老師助賣少女性影片 判6年10月
2024/04/02 05:30
國小教師林清安協助情色偷拍網站販賣少女猥褻影像,不法獲利四八一萬多元,台北地院依犯「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等罪,判刑六年十月。(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擁有碩士學歷的國小教師林清安,協助情色偷拍網站販賣少女猥褻影像,不法獲利四八一萬多元。台北地院認定林男犯「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等罪,將他判刑六年十月,扣除已賠償的金額,宣告沒收犯罪所得二九一萬多元。
同案已十一人判刑 最重處刑十七年
本案已有十一人被判刑,刑度最重的是陳宗駿,他因另一件性犯罪被判刑四年,入獄前召妓,趁機偷拍性交易影片上網販賣,遭重判十七年;刑度最輕的是判刑六月的黃姓男子。同案還有屏東縣警里港分局三和派出所廿六歲警員劉汶燁,被控誘使多名少女拍傳裸照及賣照牟利等,亦惡性重大,不過尚在北院另案審理中。
全案起於前立委王婉諭卸任前,檢舉偷拍論壇盛行,檢方循線查獲。判決指出,綽號「老馬」男子,二○一二年在美國註冊「創意私房論壇」網站,專營販售偷拍少女性交、猥褻等影片的「帖子」,標榜內容絕對真實、每日有新菜上架。
不法獲利四八一萬 扣除賠償全沒收
林男從二○一四年至二○一六年間,替「老馬」整理出約一百G的國、高中女學生猥褻、性交影像,並擔任「老馬」帳房,收購相關影片和收取入會費等不法款項。
法官認定,林男案發時身為國小老師,竟與「老馬」合謀,帖文內容極盡貶抑、物化女性,又暴露被害人個資,致被害人身心嚴重受創,犯後辯稱只有轉帳給其他售帖者,否認其他犯行,難認有悔意,依法判刑及沒收犯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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