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熱門 政治 軍武 社會 生活 健康 國際 地方 蒐奇 影音 財經 娛樂 藝文 汽車 時尚 體育 3C 評論 玩咖 食譜 地產 專區 求職

修法後第一件 害馬國女大生 家屬獲180萬刑事補償金

2023/09/02 05:30

凶手陳柏諺(灰衣者)涉嫌殺害馬國女子。(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被友人稱為「足控」的男子陳柏諺,去年殺害馬國蔡姓女大學生,全案現由法院審理中;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士林分會協助蔡女家屬申請犯罪被害人補償金,負責偵辦的士林地檢署決議全額補償蔡女家屬一八○萬元。本件補償是今年七月一日「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修正上路後,首件外籍被害人家屬獲償案,新法規定,法院判賠時不得扣除這筆一八○萬元。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完成修正後,補償金採從優、從速、從簡發放;金額部分,補償金定額一八○萬元、重傷補償金為八十萬元至一六○萬元、性侵害補償金為十萬元至四十萬元、境外補償金廿萬元,法院判賠時不得扣除已領取的補償金。

加害人陳男去年四月透過社群軟體IG結識蔡女,陳男多次出入蔡女位於台北市士林區的租屋處,得知蔡女想要自創品牌,用「一卡通MONEY」贊助蔡女九萬九九九九元,但隨即反悔想取回這筆錢,前往蔡女租處。

陳男認為蔡女拒絕還錢,萌生殺意,竟一手持玩偶抱枕悶住蔡女,另一手掐頸,直至蔡女無法言語,仍不肯鬆手,終致蔡女死亡。陳男行凶後開車回新北市鶯歌租屋處,傳訊息給家人表達心情,最終被依殺人罪法辦及起訴。

士林地院審理至今十一度開庭,陳始終否認殺人、僅承認加工自殺。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