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殺警案》剩一年多假釋/林信吾就是不想回監 沒錢再幹一票
林信吾犯案表
林當年犯案竟是為給女友好過年
〔記者王捷、王俊忠、吳政峰、陳文嬋、吳俊鋒/綜合報導〕四十六歲的林信吾為何要逃獄,進而走上殺警路,要從二○一九年開始說起,當時離婚又交了一個越南籍女友,為了給女友錢,犯下兩件超商強盜案,被判處八年四個月徒刑,因為在獄中表現良好,進入明德外役監並從事廚房的工作,據了解,剩下一年多就可假釋卻脫逃,寧願過著街友般的生活,警方問他為何要脫逃,林只說,「不想回去」。
三年前搶超商,林信吾都是先偷機車,再佯裝到全家便利超商買菸,趁店員回頭時掏出槍、拉滑套向店員恐嚇:「你只是吃人頭路。」暗示店員把錢交出來,兩件共得手兩萬六千多元,當時就已經會設計斷點,讓警方一下子無法掌握他的身分,也都是徒步走路,故意繞進巷子裡製造斷點,作案模式不只一樣,標準配備就是一把刀加上一把玩具槍,配上偷來的機車。
當年警方透過調監視器確定林信吾的身分、掌握他的人際關係,當時他的身材高壯,警方私下取了一個「大顆呆」的綽號,還循線發現他曾當過清潔工,月收入還有四、五萬,但是離婚後交了一個在高雄的越南女友,對方常跟他要錢,最後林才鋌而走險,警方趁著他剛去高雄拿錢給女友返回台南時逮人,起出一把玩具槍跟水果刀,他犯案的理由卻是為了讓女友好過年。
林信吾從外役監脫逃,同樣偷了一輛車,準備一把玩具槍跟彈簧刀,還殺警奪槍,讓警方質疑他又想幹一票,只是這次他應訊時更冷靜,堅定否認他想犯案,沒有想傷害警察,只是因為喝多了,不過警方在現場並未找到酒瓶,至於為何要在外過著像街友的生活而不回外役監?他始終只回答,因為不想回去。
林母曾斷情郎命根子坐牢
林嫌落網,林母也被起底,林母曾在二十九年前持刀割斷移情別戀男友命根子,被法院依重傷害罪判處三年六月徒刑。據了解,林信吾設籍台南佳里區六安里,林的母親向外役監申請返家探親(八月十三日下午兩點到十五日下午兩點),返家探親地點為林母高雄住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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