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毆大學生命危 涉殺人未遂等重罪 瑪莎拉蒂3煞 收押禁見
2021/11/12 05:30
宋姓大學生被瑪莎拉蒂三名惡煞圍毆重傷命危一案,台中地院裁定三名惡徒羈押禁見。圖為張敦量(灰衣者)持棒球棍威脅宋姓大學生(黑衣)的畫面。(記者張瑞楨翻攝)
〔記者張瑞楨、許國楨、蔡淑媛/台中報導〕宋姓大學生被瑪莎拉蒂三名惡煞圍毆重傷命危一案,台中檢警昨天發現,首惡張敦量、共犯陳勁豪與李韋霖,涉嫌圍毆宋男之外,更兇殘的是,陳、李涉嫌架住宋男,由張嫌將宋男當成砂包猛擊,打得倒地後,張嫌還不罷手,再猛力腳踹宋男頭部,這一踹,把宋男踹得顱內出血命危,也把自己與共犯全踹進看守所,台中地院以涉嫌殺人未遂等罪名,且有串供、逃亡、反覆犯罪等疑慮,昨天下午裁定三名惡徒羈押禁見。
被害人腦壓下降 未脫離危險期
首惡張敦量(二十三歲,瑪莎拉蒂登記於張母名下)是彰化縣一家知名食品大廠的富二代,該食品公司被網友狂洗負評。
台中榮總神經醫學中心主任沈炯祺表示,宋姓大學生傷勢往好的方向發展,觀察腦壓持續穩定下降,會進一步減藥、拔除呼吸器,但他尚未脫離七天的危險關鍵期。
三嫌供詞矛盾 有串供逃亡之虞
台中地檢署與警方偵查時,共犯陳勁豪(十九歲)與李韋霖(二十五歲)都辯稱「沒打人」,證據卻顯示,兩人涉嫌幫助張嫌施暴,中檢聲請羈押三人,台中地院合議庭認為,張敦量涉嫌強制罪、傷害罪與殺人未遂罪,殺人未遂罪是最輕本刑五年以上徒刑之罪,他另有逃亡之虞;陳、李則涉嫌強制與傷害罪,三人供述矛盾不一,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三人最近又有其他暴力事端,顯示有反覆犯罪之虞,裁定羈押禁見。
中市警局六分局員警第一時間偵辦時,認定三人僅構成傷害罪,再以非現行犯等理由,兩度縱放三嫌,台中地檢署已分案調查是否有縱放犯人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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