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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大火/社會邊緣人 3度縱火 燒死好友

2017/11/24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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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網拗不知為何下手

〔記者徐聖倫、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中和縱火案造成9人枉死,涉案的49歲男子李國輝是縱火累犯,他與好友胡進福因細故爭吵,竟在胡租住的公寓樓梯間放火洩憤,好友恐怕也被他的一把火燒死。且據了解,李嫌很狡詐,除縱火後換裝逃離現場,接受警方詢問時,還裝傻稱「不知道我怎麼會放火」,並自稱吸食安非他命,說耳邊有聲音「叫我燒」,警方研判他企圖以「精神障礙」來減免刑責。

李嫌家有老母親,住在南勢角忠孝街,但他鮮少回家,未工作常四處遊蕩,可說是社會邊緣人;警方說,他不是在路邊、就是在超商前喝酒,之前租住在火場附近興南路二段134巷內某公寓。

前兩次縱火 拘提未到

警方說,李數月前已兩度縱火,5月21日清晨在中和區華新街某公寓門口,以2瓶寶特瓶裝滿汽油企圖燒屋,幸屋主及時發現未釀災。6月21日凌晨又在興南路二段54巷口點燃路邊機車,燒毀1輛機車。

最近李嫌與住在火場4樓套房的胡進福交好,原預計下月要搬過去與胡同住,沒想到吵一架就引發殺機。

檢才想發通緝就出事

李男一再縱火,警方今年5月第1次申請拘票,因檢附資料證據不齊,被檢方駁回,偵辦第2件縱火案的檢察官傳喚李男多次不到,9月14日、11月17日兩度發出拘票,因拘提不到,檢方原擬近期對李男發布通緝,沒想到人沒到案,卻闖下大禍。

警方公布李國輝在加油站購買汽油(左圖)後,轉赴好友3樓樓梯間縱火(紅色箭頭處)的畫面。 (徐聖倫、陳薏云翻攝)

中和大火案,5樓是頂加違建,房東宣稱兩年購買就格局就是如此,並未更改。(記者方賓照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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