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生霸凌案受矚 土城割喉案家屬籲速修少事法
新北市永和區發生國中生霸凌案,市議員石一佑與土城割喉案受害家屬共同呼籲中央盡速修正《少年事件處理法》。(資料照)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新北市永和區發生國二少女疑遭集體霸凌、以球棒重擊頭部的事件,新北市議員石一佑今天(24日)表達強烈憤怒與不捨,並嚴厲譴責施暴者。石一佑強調,法律不應成為未成年犯罪者的保護傘,除了要求警方與教育局嚴辦,也與土城國中生割喉案受害者家屬楊爸共同發聲,呼籲中央儘速研議修正《少年事件處理法》,落實「家長連帶管教責任」,別再讓下一個家庭陷入無底深淵。
石一佑表示,從影片可見,受害少女在眾目睽睽之下遭球棒連續重擊頭部,「這不僅是孩子間的推擠,這是持械攻擊、預謀暴力,甚至是殺人未遂!」她說,頭部是人體最脆弱部位,現行輕微的校規處分或保護管束,根本無法導正如此殘忍的手段。
楊爸回應,看到永和霸凌事件,「讓我覺得這個社會變了,令我無比痛心!」割喉案作為《少事法》修法後的第一起重大案件,若處理不當將產生巨大的「蝴蝶效應」,「但聖母法官們都無動於衷!現在出現永和霸凌,將來還會出現更多事件,到底誰來防範?還是要讓更多受害者來承受?」
楊爸痛批,法院無疑是在告訴曝險少年,「殺個人最多只要4年就能假釋,打傷、打慘更不用去矯正」。他強調,自己已被打入無底深淵,之所以要求修法與改善校安,全是為了對兒子的承諾,不希望再有家長承受同樣的痛苦。
石一佑與楊爸共同呼籲修正《少事法》,別讓法律淪為擋箭牌,2大修法建議方向包括:第一,加重暴力累犯責罰,針對涉及持械、集體凌虐或組織性霸凌案件,應研議下修適用年齡或加重司法介入強度;第二,司法介入常態化,重大校園暴力事件應建立警政與司法介入機制,確保受害者得到實質正義。
石一佑認為,「家庭教育失能」是悲劇主因,施暴者的監護人不能推託管不動,未來應強制監護人接受心理輔導與親職課程,並負起民事賠償連帶責任;針對高風險家庭強化家訪,將管教壓力適度回饋給家庭,而非全由學校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