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不怕!彰化鐵工第7次酒駕求易科罰金 法官要他蹲苦窯
2024/11/08 11:31
彰化吳姓鐵工地7次酒駕,一審與二審都判刑7月,必須入獄執行,圖為警方取締酒駕勤務,與本案無關。(記者張瑞楨翻攝)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彰化縣從事鐵工的吳姓男子,今年(2024年)2月27日上午於住處喝自釀的苦瓜酒,騎機車於彰化縣芳苑鄉被警方攔查,酒測達0.37毫克,他聲明判處可易科罰金之刑,法院卻認為他已經是第7次酒駕,之前6次都判處罰金或拘役(得易科罰金)之刑,吳男始終沒有警惕,如果再判可易科罰金之刑,將使吳男有僥倖之心,依公共危險罪重判徒刑7月,必須入獄蹲苦窯,全案判決確定。
判決書指出,國中畢業從事鐵工的吳男,之前有6次酒駕紀錄,第5與第6次,分別判處有期徒刑6月及併科罰金1萬元、6月及併科罰金6萬元,合併執行11月(可易科罰金)及併科罰金6萬5000元,於2019年執行完畢,他卻又於今年2月27日上午酒駕,彰化地檢署聲明,吳男於5年內故意再犯這件酒駕,顯見他對於刑罰反應力乃屬薄弱,仍難收矯治之效,依累犯規定予以加重量刑。
彰化地方法院一審認同檢方的聲明,判處徒刑7月,應入獄執行,吳男上訴二審,他承認喝酒後騎機車,他以為酒退了,客戶一直找他,他才騎機車出門幫客戶整修住宅,希望判可以易科罰金之刑,讓他免除入獄。
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二審認為,吳男前6次酒駕,都是判處罰金刑、拘役刑、得易科罰金之刑,仍無悔改之意,亦未能足以矯正他的酒駕行為,倘仍使他受得易科罰金的處罰,不僅使他心存僥倖,且對社會秩序的維護亦有不利影響,據此駁回上訴,維持7月徒刑,必須入獄執行,全案判決確定。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
立冬進補美食當前 豐原警加強取締酒駕
-
女酒後請代駕到住家後接手開車 遭警攔測酒駕送辦
-
台南市公布第39批酒駕累犯名單 累計達509人
-
雲林男喝高粱酒後上路闖紅燈撞死騎士 國民法官參審判刑5年
-
數位經濟併購》數位平台多邊關係 議價能力不如傳產
-
1千萬元球證化為烏有!澄清湖高爾夫球場會員控業者「妨害公眾飲水罪」
-
「假律師」替企業打官司被當庭揭穿 判刑4月
-
女陳屍摩鐵離奇亡......包包內發現喪屍菸彈今解剖釐清死因
-
五股拒警攔查逃至泰山 疑犯撞倒女騎士肇逃
-
高虹安誣告陳時奮判刑10月 再被求償975萬元
-
男子為吃牢飯持刀搶超商!非恐嚇取財 檢審見解不同
-
高雄跨年徵工讀生、打工可獲簽名海報? 新聞局:假的
-
機車長猝逝駕駛座遺體專列送返家 台鐵人員列隊行舉手禮送別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