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酒後請代駕到住家後接手開車 遭警攔測酒駕送辦
陳女(左)酒後請代駕怕下住家停車場損愛車,接手開車遭警攔測酒駕送辦。(圖由民眾提供)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有民眾上爆料公社發文指家人喝酒後,由代駕開車返家門口後,在住家地下道門口代駕司機下車換手,在車道上開到一半,警察突然出現自後按喇叭攔查,並以未打方向燈為由檢測酒駕,高市警方強調執法無虞,依法行政。
鼓山分局今(2)日表示,龍華派出所於2日清晨3時,發現1輛轎車違規臨停文信路,陳女疑見警方後起步駛離,員警上前盤查,在車道入口攔查後,察覺陳女疑有酒氣,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要求陳女進行酒測,經吹測後陳女酒測值已超過法定標準值,現場將陳女帶返所偵辦。
陳女朋友得知她被帶進派出所,也趕往關切,不過,事後有人抱怨,質疑警察拒絕民眾進入派出所,大半夜不能坐到休息區的沙發。
不過,警方表示並非如民眾所指,當時代駕開至地下室入口前方50公尺左右,換陳女駕駛,故仍是手碰方向盤行駛事實,整個過程都有警方錄下,強調「陳女欲右轉車道時遭員警攔查,在車道口停車受檢」。
警方調查當時有4位民眾牽繫1隻大型犬隻(狼犬)進入派出所,一度在人犯戒護區域滯留爭執,因擔心有人犯戒護安全疑慮及妨害刑案偵辦秩序,尤其有民眾仍然情緒激動,唯恐影響所內報案民眾情緒,以及妨害刑事案件偵辦秩序,才請至派出所外等候律師,民眾不久後便自行離去,經查員警處置並無不妥之處。
至於陳女有請代駕司機,為何不直接開入自己的住家地下室?據了解,陳女稱地下室車道太窄,怕代駕司機會不慎擦撞,才會在抵達住家前,換她接手開進去停車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