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重開羈押庭 應曉薇加拿大籍確認已放棄 改過兩次名曝光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高等法院認定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等4人均罪嫌重大,撤銷台北地方法院原交保裁定,北院29日下午重開羈押庭,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於開庭前步入法院。 (記者羅沛德攝)
〔記者吳昇儒/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率弊案、政治獻金假帳案,26日依貪污等罪起訴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等人後,台北地院移審庭裁定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等人交保。北檢提出抗告高院撤銷北院原裁定,發回更裁。其中應曉薇被指可能持有加拿大護照引發爭議,今開庭時應提出相關事證,經查確認她已放棄國籍,也意外透露出她還有另外的名字。
法官許芳瑜開庭時首先詢問,應曉薇是否認罪,她則否認犯行。檢察官則特別製作簡報說明,應曉薇需要羈押的原因。
檢方指出,應曉薇8月27日前往台中機場企圖出境,且有在國外生活資歷加上交保時被質疑有第二本護照,是否已經拋棄仍待查證;此外具保無法預防串供、難以防範她交保會接觸證人及同案被告。
另應曉薇仍具備市議員身分,可對公務員施壓,交保金再高也無用,加上有與沈慶京串證事實,並大量刪除相關訊息。王尊侃還代其發聲明,已經違反規定。
檢察官向法官表示,為了確保證詞純潔性,在交叉詰問前應予羈押不被汙染,像陳重文議員一樣,審理到一定階段才具保。
應曉薇辯護律師吳佳蓉則當庭提出應曉薇放棄國籍的相關證據,證明她於2011年2月10日就已經取得加拿大政府核發的國籍證明及同年5月我國外交部駐多倫多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的證明,均顯示應曉薇已放棄加拿大國籍,並表示當時已將公民卡、社保卡及護照繳回;另今日已將過期的台胞證及護照帶來,給法院保管,證明自己無逃亡之虞。
但檢察官則發現,應曉薇除了原先的「應秀萍」之外,又出現另一個「應牧廷」的身分,且護照編號無法比對,不排除她有第三本護照。但經院方調查,應曉薇出入境均使用同名護照,並未使用其他護照。
此部分,吳佳蓉律師提出戶口謄本佐證,證明應曉薇原本叫做應秀萍,於1998年間改為應牧廷,最後在2010年選舉前才將姓名改成與藝名相同。
針對檢察官質疑部分,辯護律師與應曉薇也一一回應,其中包含目前資產已經被扣押,與王尊侃非男女朋友,在非公開場合均可以不與其聯繫等。合議庭預計將於晚間7、8時許宣布裁定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