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偵查隊長陳彥錦警局辦公室4度性侵女隊員 法院判7年
2024/10/30 10:52
台北市警察局中正一分局二線三星前偵查隊長陳彥錦,被控3度性侵一名女隊員,還有1次未遂,台北地院審理後,今依3件「公務員假藉職務機會強制性交罪」將陳彥錦各判5年、4年10月、4年6月,1件未遂罪判2年6月,4罪合併應執行7年徒刑。可上訴。(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市警察局中正一分局二線三星前偵查隊長陳彥錦,被控3度性侵一名女隊員,還有1次未遂,台北地院審理後,今依3件「公務員假藉職務機會強制性交罪」將陳彥錦各判5年、4年10月、4年6月,1件未遂罪判2年6月,4罪合併應執行7年徒刑。可上訴。
47歲陳彥錦為警察大學66期畢業,是近年北市警局重點栽培的青年才俊之一,被視為刑事明日之星,未料竟酒後亂性,前途盡毀。
檢方調查,2020年9月間,陳男曾趁與被害女隊員乘車共處後座機會,性騷擾得逞後(逾告訴期間,不起訴),2020年12月起至2022年6月間,他分別在女隊員的住處、車上、辦公處所等地,違反對方意願強制性交得逞3次、1次未遂。
加害人是天天見面的直屬長官,令被害人痛苦不堪,事後求醫就診,終向督察單位和婦幼隊檢舉,警方查訪查證,認定陳彥錦確實有明顯違法犯紀之虞,依妨害性自主罪嫌送辦,並予停職。
陳員否認硬上,稱是合意性交,台北地檢不採信,依4件權勢強制性交既、未遂罪起訴。
市警局以有損警譽為由將陳記2大過免職,陳彥錦提行政訴訟,但因提出時已逾法定時間3個多月,被裁定駁回;陳提起抗告,最高行政法院今年8月駁回抗告,確定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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