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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中山分局女警偷筆芯等小東西 記一大過報請停職

2024/05/13 17:14

中山分局。(資料照)

〔記者王冠仁/台北報導〕51歲余姓女警在台北市警局中山分局勤務指揮中心服務,她日前勤務結束後,居然跑到大同區一家文具店與超市,先後偷走筆芯、玉米罐頭等小東西,讓店家損失300多元。店家發現失竊後報警,警方循線查出居然是「自家人」涉案,將她函送法辦;對此,中山分局今天表示,由於這並非余首次犯案,她知法犯法、再犯不改,今天決議將她記一大過並報請停職。

警方調查,余姓女警在上月30日晚上8時許,待勤務結束後,跑到大同區一家文具店偷走筆芯等文具,又到超商偷走玉米罐頭等,讓店家損失300多元。店家陸續在5月2日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循線追查,沒想到居然查出小偷是「自家人」。

據了解,余姓女警在大學畢業後,在2009年透過特考才當上警察,從警約15年,工作表現不佳。余女丈夫在銀行上班,家中經濟狀況無虞,但她過去卻曾在店家偷文具、生活用品,當時也遭法辦,並被列為警方輔導對象。

據悉,余女這次犯下竊案被大同分局警方查緝到案時,她聲稱當時精神狀況不佳,不知道自己行竊,但警方根據店內的監視器清楚拍下她的行竊過程,仍將她依法送辦。

中山分局表示,余身為執法人員,過去也曾犯下此類案件,因此被列為重點輔導對象;沒想到她又再犯,知法犯法,不知悔改,本案依規定加重議處,並報請停職處分。對於員警違法違紀案件,會主動調查,嚴懲不貸,秉持「不掩飾、不護短、不庇縱」態度,以維警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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