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助鄉長女兒詐款買車判刑 公所主秘聲請釋憲結果曝
2024/01/23 13:29
憲法法庭裁定不受理魏男釋憲案。(資料照)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雲林縣口湖鄉前魏姓主秘在職時,被控幫助詐領人頭司機薪水,供時任鄉長蔡永常(判刑5年8月)的女兒(判刑1年10月)繳付車貸,依貪污治罪條例判刑1年,緩刑3年確定。魏男不服,質疑判決與貪污治罪條例等規定違憲,聲請釋憲,憲法法庭認為他未具體說明違憲之處,日前裁定不受理。
蔡永常被控在2015年1至5月期間,利用2名人頭掛名司機,詐領薪資11萬5000多元,交給女兒繳交貸款,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魏男也被控配合協助詐取司機薪水,判刑1年,褫奪公權2年,緩刑3年,向公庫支付10萬元,2023年確定。
魏男喊冤否認知悉2人是人頭司機,強調於批准聘用簽呈時,只知他們要來當司機,並不知不會實際擔任駕駛,更不知有以人頭司機詐取財物圖利的方式。他質疑判決、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雲林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臨時人員工作要點,有牴觸憲法疑義,聲請裁判及法規範憲法審查。
魏男主張相關規定顯屬籠統,有違反明確性原則及法安定性原則,亦違反憲法「分權分治」及「刑事、民事、行政分流原則」;判決則違反法定程序,已違反法治國原則、程序正義原則及信賴保護原則。
憲法法庭認為,魏男的聲請意旨,只是在爭執法院認事用法妥適與否,難謂已具體敘明相關規定、要點及確定終局判決究有如何牴觸憲法之處,不符合憲法訴訟法受理要件,日前一致決裁定不受理。本案由憲法法庭第四審查庭負責,成員為審判長大法官張瓊文、大法官蔡宗珍、大法官朱富美。
-
女外交官浮報房租補助1萬美元 逃過貪污重罪理由曝
-
台東議員黃碧妹詐領4900元出席費 若褫奪公權恐丟議員資格
-
少子化挑戰 劍聲托嬰:培養孩子獨立自主
-
大葉大學前校長梁卓中假採購真核銷 詐領67萬專案費起訴
-
涉溢領接種站勤務津貼 北投分局所長調非主管職法辦
-
《猩球崛起:王國誕生》全新首部曲上映
-
詐領6千多元餐費變貪污罪判刑 海軍上校下場曝
-
兇殘!南投露營區老闆夥同3人 10多種刑具動私刑打死員工
-
信義商圈丟玩具鈔蹭熱度 網紅培根道歉
-
騎車險撞到人被罵三字經 引爆大街互毆遭送辦
-
三重祖孫3死命案 冷血女婿收押禁見
-
偵查隊小隊長浮報誤餐費2000元 大雅分局先行記過調地處份
-
律師鄭鴻威扮演詐團軍師月收300萬 犯罪所得達1216萬
-
追三重祖孫血案張嫌 2警參拜紫微宮「陰界司法官」城隍爺畫面曝光
-
小貨車突撞匝道護欄火燒車 駕駛及時逃生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