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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你姐不是虛情假意」 小王戀人妻真情告白成鐵證判賠

2023/08/31 18:24

張姓人妻與余姓男子交往甚密,有牽手、擁抱、親吻、撫摸、出遊等行為,被丈夫求償100萬元。新北地院法官判賠20萬元,可上訴。(情境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張姓人妻與余姓男子交往甚密,有牽手、擁抱、親吻、撫摸、出遊等行為,即使面對張女妹妹的規勸,余男仍回說:「畢竟對妳姐的感情,絕不是虛情假意」等,張女丈夫發現後氣憤向2人求償100萬元,新北地院法官認定2人所為已侵害張女丈夫配偶權,判賠20萬元,可上訴。

張女丈夫提訴主張,去年7月間,他在使用張女手機時,赫然發現張女與余男往來紀錄,再經多方查證後,才知道張女早已背叛家庭與婚姻,2人有牽手、擁抱、親吻、撫摸、互稱男女朋友、多次出遊、親密合照等不正當交往行為,且東窗事發後,2人不僅未見悔意,甚至變本加厲,因此求償100萬元。

對此,張、余2人辯稱,張女與其夫的關係已名存實亡,而張女與余男原本只是網友關係,因張女遭受家暴而向余男訴苦,並說她與其夫之間僅存一紙結婚證書,余男基於同情、擔憂張女,及為了轉移痛苦、鼓勵張女活出自己的自信,才會以言語慰藉,讓她覺得並非是她個人的過錯,她也是一個值得被愛及受保護的好女人,但2人只有言語上互相慰藉,並未發生性行為。

由於張女丈夫並提出2人擁抱、貼臉、余男將手伸入張女後背衣服內撫摸等畫面,以及張女妹妹質問余男:「和一個已婚婦女交往,不算破壞人家家庭?」以及她予以規勸,余男卻回說:「畢竟對妳姐的感情,絕不是虛情假意」等對話記錄等證據;法官審理後判定2人所為已侵害張女丈夫配偶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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