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歲兒視訊爸揭「媽與叔睡床上」 綠帽夫抓姦驚見「他」是女的
王男與6歲兒子視訊時聽到「媽媽跟叔叔睡在床上」,抓到妻子外遇提告求償,王妻與女子則辯稱兩人是「閨密」,但一、二審都不採信判賠。(情境照)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已婚王姓男子因工作常出差不在家,前年與6歲兒子視訊時聽到「媽媽跟叔叔睡在床上」,他懷疑綠雲罩頂檢視監視器,發現妻子與一名中性裝扮人士客廳擁吻,甚至在車內有「打砲」等鹹溼對話提告,經查赫知妻子不倫對象竟是女子,儘管女子否認並辯稱與王妻是「閨密」,但一、二審都不採信判賠。
判決指出,王男因擔任工程師常至中國出差不在家,因王母同住而在家中裝設監視器,隨時了解家中狀況,前年10月間,王與6歲兒子視訊時,兒子語出驚人說,「媽媽跟叔叔睡在一起」,雖是童言童語,但王男懷疑妻子可能外遇,更加密集察看監視器,果然看到妻子與一名穿著中性陌生人一起回家。
期間兩人不但在客廳擁吻,王男事後調閱汽車行車紀錄器時也聽到,妻子與對方有「打砲、想吃你」等鹹溼露骨對話,認定妻子出軌質疑時,才驚知對方是打扮中性的陳姓女子,但王妻辯稱,二人在網路遊戲認識,只是「閨密」,不是丈夫所認為的出軌不倫。
但王男認為二人侵害配偶權提告求償100萬元,案件審理時,陳女也如王妻所稱兩人只是「閨密」,她僅在有空時前往陪伴王妻,女性間同床、擁抱、親吻、抓胸行為,在台灣社會也很常見,至於「打砲」也只是開玩笑而已,否認侵害配偶權。
但一、二審法官認為,根據王男提供的監視器畫面、時間、地點、行車記錄器譯文等證據,王妻與陳女頻繁牽手、嘴對嘴親吻、擁抱等親密肢體接觸,還有「想吃你、打砲、想你」等言論,以及頻繁同出遊等行為,不論是同性或異性,客觀上屬情侶間相處互動,已明顯逾越一般同性朋友的正常社交,認定二人侵害配偶權,判賠20萬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