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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挨告沒事......婦人發文再嗆「法院認證的小三」 慘了

2023/08/23 06:47

羅婦貼文影射陳女是其夫小三,被橋頭地院判處罰金。(情境照)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羅姓婦人發文影射陳女與其夫有染而挨告,經檢方處分不起訴後,又PO「法院認證的小三專業戶又私生活感情淫亂」等語,橋頭地院認為陳女私德與公眾利益無關,依妨害名譽罪判處羅婦罰金1萬元。

判決書指出,2022年初,陳女不滿羅婦指她是其夫小三,甚至在臉書發表影射她的言論,憤而提出妨害名譽告訴,橋頭地檢署在9月20日偵查終結,認為罪證不足,予以羅婦不起訴處分。

不料,羅婦仍不肯罷休,又於同年10月4日中午,PO文標記陳女的臉書帳號,張貼「法院認證的小三專業戶又私生活感情淫亂不檢點」、「丟臉」等文字,並附上該不起訴處分書,足以損及她的社會評價。

楠梓分局接獲陳女報案,員警傳喚羅婦到案說明,並製作筆錄完成,移送橋頭地檢署法辦,經承辦檢察官開庭後,依妨害名譽罪提起公訴,並認為她涉案情節輕微,聲請法院簡易處刑。

法官調查,陳女不是公眾人物,亦非網路名人,其私德行為與公共利益無關,無論貼文內容屬實與否,都觸犯誹謗罪,判處罰金1萬元,如易服勞役,以1000元折算1日,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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