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罵人「賣淫」辯帳號遭盜 住處水果行也罵進去露餡遭訴

[即時]邱姓女子在臉書貼文罵謬姓女子,曾貼文:「你家住在一家OO水果行樓上,我們太近了」,經警方比對與邱女住處對面的水果行相符。檢方因此認定邱女就是邱女就是PO文者,將她依妨害名譽罪嫌起訴。(記者林嘉東攝)

[即時]邱姓女子在臉書貼文罵謬姓女子,曾貼文:「你家住在一家OO水果行樓上,我們太近了」,經警方比對與邱女住處對面的水果行相符。檢方因此認定邱女就是邱女就是PO文者,將她依妨害名譽罪嫌起訴。(記者林嘉東攝)

2022/05/11 16:32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邱姓女子在臉書貼文罵謬姓女子:「賣淫」、「陪睡不用錢」,挨告妨害名譽罪。邱女到案辯稱:「我的帳號遭人盜用」。但警方查出,邱女曾PO文:「你家住在一家OO水果行樓上,我們太近了。」經比對與邱女住處對面的水果行相符。基隆地檢署因此認定,邱女就是PO文者,將她依妨害名譽罪嫌起訴。

起訴書指出,邱女與謬姓女子有糾紛,去年12月間,以「000.000」帳號在IG(Instragram)貼出含有謬女的照片後,PO罵謬女:「賣淫」、「陪睡不用錢」、「神經病」等等文字。謬女獲知後,報警控告邱女妨害名譽罪。

警方調查,邱女在臉書的暱稱與IG的帳號「000.000」相同,懷疑她就是PO文者;不過,邱女到案後否認,辯稱她的帳號遭人盜用,否認犯行。

警方另查出,謬女的張姓前夫,去年初也曾PO文謬女:「在酒店上班」,被法院依妨害名譽判處拘役20天。當時,謬父與張在臉書協調時,邱女曾在臉書留言過。

此外,警方還查出,邱女在IG上PO文中,曾提及「你家住在一家OO水水果行樓上,我們太近了。」再比對邱女住處發現,邱女住處對面的水果行與PO文所提的水果行同一家。

檢方據此認定,邱女就是PO文者,依妨害名譽罪嫌將她起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