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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蟲衝腦下場!印尼女「結婚才能愛愛」台中男持刀想硬上吃官司

2023/07/29 15:55

陳與被害人女子和解,二審獲判緩刑5年。(資料照)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陳姓男子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一名印尼籍女子,雙方相約見面後在陳男車內聊天,女子明確告知僅能親親抱抱,要愛愛(性關係)得回印尼結婚才行,未料陳男精蟲衝腦凍未條,除強壓對方撫摸下體,還持刀欲強迫對方就範,陳一審被判刑2年,與女子和解後二審獲判緩刑。

判決指出,前年9月間,陳男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一名來台工作的印尼籍女子,雙方同年9月25日約出,在市區的一家超商附近見面,由陳男開車搭載女子到公園停車場內聊天,陳在車內擁抱、親吻對方,但對方明確告知,「只能親親抱抱,愛愛(性關係)要回印尼登記結婚才可以」。

陳男聽完後仍持續要撫摸女子胸部,但女子明確拒絕,陳男隨後放躺女子座椅以身體壓住,強行親吻嘴巴、脖子、胸部,還試圖脫掉褲子,女子極力抵抗大聲呼救,陳男竟從置物箱拿出一把美工刀恫嚇,但女子仍不斷抵抗,甚至腳踢方向盤喇叭向外界呼救。

過程中導致女子臉部、雙手、雙腿都有刀傷、瘀傷,陳男見狀改以言語安撫,女子趁機逃出車外,回家後告知雇主提告,一審審理時,陳男辯稱當時女子情緒激動,為讓女子冷靜才拿出美工刀,但法官認為女子證詞可信,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刑2年,陳男認為量刑過重,上訴台中高分院。

合議庭審酌,陳男二審審理期間已承認犯行,深表悔悟,另也賠償10萬元與被害女子達成和解,獲得原諒,因此改判陳男緩刑5年,向指定公益機關提供100小時義務勞務,參加10場次法治教育,緩刑期間附保護管束,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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