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警查緝網路博奕小隊長在場遭疑縱放 警提時序表自清
霧峰分局配合刑事局中打偵辦一起網路簽賭案,不過林姓小隊長搜索前在場,遭外界質疑是否有疏縱人犯、洩密,警局提出監視器自清,3點54分行動前,林姓小隊長(前)已返回偵查隊。(記者陳建志翻攝)
〔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台中刑事局中打、霧峰分局偵查隊本月9日共同偵辦霧峰一起網路簽賭案件,搜索前探勘現場,赫然發現偵查隊一名林姓小隊長在場,林姓小隊長後來離開,搜索行動也順利完成,逮捕林姓嫌犯(38歲),查扣現金300萬元、筆電、K菸548支,不過外界質疑霧峰分局是否等林姓小隊長離開再搜索?有疏縱人犯、包庇之嫌,以及是否有員警洩密?霧峰分局今天澄清,搜索行動未因林員在場中止,林員非本案執行人員,未有洩密情形,並提出相關時間序自清。
霧峰分局表示,本次查緝是配合刑事局中打行動,查緝前3天才接獲通知,經調閱相關監視器和行車紀錄器,林姓小隊長5月9日下午2點18分騎機車離開分局,2點23分抵達林嫌在霧峰吉峰路的鐵皮屋,負責本次搜索探勘的探勘先遣人員,則是下午3點40分從分局騎機車出發,約3點43分經過現場,發現1名疑似是林姓小隊長在場,立刻返回隊上報告,約3點49分回到分局,3點53分向偵查隊長報告。
霧峰分局表示,正當先遣人員回到隊上報告時,林姓小隊長約3點50分騎車從林嫌住處離開,3點54分已經回到偵查隊,隊長得知仍下令出發搜索,勤務人員4點6分從分局出發,並未因有疑似林員在場而中止行動,或刻意等到林員離開才搜索,搜索過程中林員已不在場,且全案順利破獲並查扣相關贓證物及逮捕嫌犯。
霧峰分局表示,林員當天配合他單位執行專案勤務,勤務結束後返回隊上後,再離開分局前往林嫌鐵皮屋,從未經手本案,且清查相關執行搜索勤務人員的line、IG、FACETIME、MESSENGER、電話通聯等均未有與林員對話或簡訊紀錄,林員對本案搜索時間、地點完全不知情,未有洩密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