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台灣公民人權聯盟」 曹興誠:司法改革必須破釜沉舟
前聯電董事長曹興誠上午宣布「台灣公民人權聯盟」正式成立,並送上一個「缽」。(記者方賓照攝)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前聯電董事長曹興誠上午宣布「台灣公民人權聯盟」正式成立,並送上一個「缽」,用意是台灣司法改革必須破釜沉舟,他認為要天天敲缽,敲到達到目標為止,至於目標則是希望讓台灣的司法跟台灣民主一樣,能夠讓台灣感到驕傲。
記者會上,曹強調,台灣真正民主的時間並不長,因為民主是從1996年總統開始民選起算,至今不滿30年,他說,日前曾寫過一篇文章提到為何我們選了民主、不能容忍專制,因為民主,我們可以變成問題解答的一部分,因為民主,我們有言論出版自由,可以定義問題並提出答案,因為民主,我們有集會結社自由,將意見彙整起來產生力量,因為民主,我們有遊行示威自由,可以為各個相關部門帶來壓力,發揮公民力量,然而,在以往極權社會我們無法定義問題,「一旦你定義問題,可能自己變成問題」,你也無法提出解答,因為所有問題的定義、解答,都是「由上而下」。
曹分析,過去威權時代的司法之所以讓大家都不滿意,是因為司法用來管制老百姓,甚至恐嚇老百姓,然而,現在的司法,也因為辦案速度讓人不能忍受,品質也無法讓人認同。
曹興誠認為,因此,今天要將改革力量,變成「由下往上」,要透過匯集意見,要求司法做到讓人滿意,而真正改革司法的主戰場則在立法院,所以今天感謝非常多立委來到記者會表達關切。
曹表示,行政依法,司法也要依法,重點在立法院,所以將來匯整力量,與立委合作,改法從立法院開始。
曹興誠表示,希望立法院推動修正,而司法不過是個流程,流程的管理有原則,如做事情一開始就要做對,否則品質會越修越差,流程越來越慢。
曹興誠指出,以司法來說,案件必須決戰在一審,檢察官若一審吞敗,就不能繼續上訴,就如聯合國國際人權公約第14條第7款所規定「一事不再理原則」,所以未來會透過立法院的立委制定、修改法律。
曹提到,今天之所以對司法感受很深,是因為他在90年推動一個非常重要的改革,即「專利法除罪化」,並於後來再度推動「妥速審判法」,所以該法又稱為「曹興誠提條款」,但他仍認為,根本解決之道必須在一審,敗訴一方不得再上訴。
曹也指出,檢察官必須專注於「起訴」,很多案子則可以大量移交由警方偵查,這就叫做「檢警偵查雙主辦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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